协会参加辽宁省省级人民监督员业务培训班——理论讲授强基础 实地践学促提升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的重要途径,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为进一步提升人民监督员理论素养与业务能力,切实增强监督实效,5月12日,辽宁省司法厅举办省级人民监督员业务培训班。辽宁省政协委员经济发展协会吴刚会长与协会理事刘义东、王敬峰等一同参训,与80余名省级人民监督员共同完成此次学习。
本次培训采用理论讲授与实地践学相结合的模式,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在理论授课环节,辽宁大学法学院孟醒副教授以《人民监督员履职中的刑事诉讼法要点》为题作专题辅导,全面系统梳理了人民监督员参与刑事检察监督所需掌握的核心法律知识,帮助大家进一步夯实法律基础、明晰履职边界。

在实地践学环节,全体人民监督员受邀参加由省人民检察院与沈阳市人民检察院联合举办的“阳光检察·共治同行”检察开放日活动。大家实地走进检察机关办公区,先后参观12309检察服务中心、案件管理中心、检察听证室及办案工作区,详细了解检察机关在强化法律监督、规范司法履职、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创新举措与实际成效,切身感受到新时代检察工作的透明度、规范度与公信力。


学习结束后,参训人民监督员结合自身履职经历与现场教学体会,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诸多具有针对性、建设性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深化了政法机关与人民监督员之间的良性互动与协同配合。
辽宁省政协委员经济发展协会会长吴刚在参加活动后表示,此次培训既是一次业务能力的“充电蓄能”,更是一次法治精神的“浸润升华”。通过近距离感受检察机关规范高效的办案流程和阳光透明的司法理念,深刻体会到人民监督员制度在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中的重要作用。作为政协委员和协会会长,将始终牢记职责使命,把此次学习成果转化为依法履职的实际能力,在今后的监督工作中坚持原则、敢于直言、善于建言,真正做到“监”在关键处、“督”在点子上,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贡献应有之力!

展望未来,辽宁省政协委员经济发展协会将持续强化会员法治素养与履职能力建设,积极搭建学习交流平台,定期组织法律实务培训与司法机构走访活动;引导更多会员投身人民监督员队伍,拓宽有序参与司法监督的渠道;深化与司法行政机关、检察机关的协作联动,推动形成“监督—反馈—提升”的良性工作机制,助力打造更高水平的法治辽宁、平安辽宁,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服务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作出更大贡献。
近年来,辽宁省司法厅始终将提升人民监督员监督履职实效作为工作主线,持续在精准安排履职、强化支撑保障等方面发力。2025年以来,省、市两级人民监督员累计参与办案1787人次,参与办案数量2375件,监督的广度和频次均较往年显著增长,人民监督员在促进司法公正、提升检察公信力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下一步,省司法厅将进一步完善人民监督员培训机制和履职保障体系,持续加强人民监督员队伍建设,不断拓展监督参与渠道,推动人民监督员工作提质增效,为深入推进法治辽宁建设注入更多智慧和力量。

内容来源: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
辽宁省政协委员经济发展协会
202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