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消防局灭火器材项目的采购公告
公告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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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信诚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本溪市消防局委托,对灭火器材项目(项目编号:LNCCZB20200107)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竞谈; 7、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7.1营业范围满足本项目要求。 7.2供应商需遵守消防局的相关要求。 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本溪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五、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0年1月9日8:30时起至2020年1月 15日 16:00 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辽宁信诚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本溪市明山区高峪百合新城)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 500元/本,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持(1)营业执照副本等资格证明文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授权委托书原件。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竞谈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竞谈会议时间:2020年1月17日北京时间9:00时 递交响应文件及竞谈会议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明山区程家街9号)。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0年1月9日至2020年1月15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本溪市消防局 地 址: 本溪市滨河路978号 项目联系人:屈会鑫 联系电话:18940473579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信诚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本溪市明山区高峪百合新城 联 系 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24-44585070 传真:024-44585070 邮箱地址:zbdl1028@126.com 开户名:辽宁信诚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北地支行 账号:210 501 654 050 000 000 50 辽宁信诚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O二O年一月九日 |